
期刊简介
《药物流行病学杂志》简介 《药物流行病学杂志》是药物流行病学这一新兴边缘学科在我国乃至整个亚洲最早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由中国药学会与武汉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主办,双月刊,大16开,56页。主要报道药物在人群中的作用和利用情况的研究成果及方法,通过对药物有效性、安全性、经济性、适用性的评价,为医药的科研、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提供全面的信息。本刊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第一批允许刊发处方药广告的医药专业媒体之一。 本刊的编委由全国各地及海外的临床医学、药学、药理学、流行病学、卫生经济学、统计学等学科专家组成。在编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杂志的学术质量、编辑出版质量不断提高,经过近十年的不断努力,现已成为药物流行病学这一领域的权威杂志,被美国的“国际药学文摘”收录。 自创刊以来,杂志得到了卫生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重视和关心,随着人们对合理用药的日益关注,本刊的发行量与覆盖面正不断扩大,越来越深受到广大临床医生和药学工作者的青睐。 《药物流行病学杂志》编辑部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兰陵路2号,邮编:430014,电话:027-82778580,82835077,82782449,传真:027-82778580。
业绩资料造假在职称评审中会有什么后果?
时间:2024-11-18 09:40:59
业绩资料造假在职称评审中会产生严重后果,具体如下:
取消申报资格与撤销职称
即时取消:一旦造假行为被查实,申报人当次的职称申报资格会被立刻取消;
已获职称撤销:若通过造假手段取得了职称,该职称会被撤销,如无锡市 2024 年就撤销了 6 位通过提供虚假业绩材料获得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职称;
诚信记录受损
记入诚信档案库:造假行为会被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如浙江省、江苏省等地均会将造假者的相关信息记录在案,且记录期限较长。
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该记录还会被纳入全国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使其失信行为在更广泛的范围内被知晓和参考,影响个人的信用评级。
申报限制
根据《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造假者 3 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单位受牵连
通报批评:申报人所在单位若未认真履行审核职能,协助或纵容申报人造假,会被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还会被依法通报批评,如无锡市 2024 年对 6 位造假者所在单位予以了通报批评。
收回评审权:对于评审单位而言,如果存在多项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可责令其停止评审工作、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将收回其职称评审权。
法律责任追究
若职称评审中的造假行为情节严重,涉嫌违纪违法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情节特别严重、涉嫌犯罪的,还会被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