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药物流行病学杂志》简介 《药物流行病学杂志》是药物流行病学这一新兴边缘学科在我国乃至整个亚洲最早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由中国药学会与武汉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主办,双月刊,大16开,56页。主要报道药物在人群中的作用和利用情况的研究成果及方法,通过对药物有效性、安全性、经济性、适用性的评价,为医药的科研、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提供全面的信息。本刊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第一批允许刊发处方药广告的医药专业媒体之一。 本刊的编委由全国各地及海外的临床医学、药学、药理学、流行病学、卫生经济学、统计学等学科专家组成。在编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杂志的学术质量、编辑出版质量不断提高,经过近十年的不断努力,现已成为药物流行病学这一领域的权威杂志,被美国的“国际药学文摘”收录。 自创刊以来,杂志得到了卫生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重视和关心,随着人们对合理用药的日益关注,本刊的发行量与覆盖面正不断扩大,越来越深受到广大临床医生和药学工作者的青睐。 《药物流行病学杂志》编辑部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兰陵路2号,邮编:430014,电话:027-82778580,82835077,82782449,传真:027-82778580。
发表的论文不是现在所在单位,是否可用于评职称?
时间:2024-06-04 09:44:10
许多专业人士在评职称时面临一个疑问:如果发表的论文不是以本单位名义,那么这篇论文是否还能用于职称评定?通常,职称论文的署名确实需要包含本单位名称,因为这涉及到单位的基本信息和论文的真实性验证。当论文发表并在1-3个月内被数据库收录后,职称评定部门会核实论文的真实性,且通常是以单位名义进行搜索确认。
当我们探讨“非本单位论文是否可用于评职称”这一问题时,首先要明确的是,评职称论文必须满足本单位职称文件所规定的具体要求。如果提交的论文不符合这些要求,很有可能不会得到认可,从而无法为职称评定加分。
然而,在实际工作生涯中,人们可能会因各种原因更换工作单位,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那么,如果在前一个工作单位期间已经发表了论文,这篇论文是否还能在新单位用于评职称呢?答案是可能的。如果需要,作者可以向原单位或编辑部申请开具相关证明。但也要注意,有些单位可能不认可在非本单位期间发表的论文,这时作者就需要在新单位重新按照要求发表评职称论文。
由于不同职称单位对职称论文的要求存在差异,因此“非本单位论文是否可用于评职称”这一问题并没有统一的答案。一般而言,除非职称单位明确规定只认可本单位名义发表的论文,否则非本单位的论文也是有可能被接受的。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参评人在发表职称论文前,先与本单位进行确认,以确保论文的有效性。
总结来说,关于“发表的论文不是本单位的,是否可以评职称”的问题,并没有一个简单的“是”或“否”的答案。它取决于具体的职称评定要求和单位政策。因此,提前了解并确认相关要求至关重要。希望以上内容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随时咨询云平文化的在线编辑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