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药物流行病学杂志》简介 《药物流行病学杂志》是药物流行病学这一新兴边缘学科在我国乃至整个亚洲最早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由中国药学会与武汉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主办,双月刊,大16开,56页。主要报道药物在人群中的作用和利用情况的研究成果及方法,通过对药物有效性、安全性、经济性、适用性的评价,为医药的科研、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提供全面的信息。本刊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第一批允许刊发处方药广告的医药专业媒体之一。 本刊的编委由全国各地及海外的临床医学、药学、药理学、流行病学、卫生经济学、统计学等学科专家组成。在编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杂志的学术质量、编辑出版质量不断提高,经过近十年的不断努力,现已成为药物流行病学这一领域的权威杂志,被美国的“国际药学文摘”收录。 自创刊以来,杂志得到了卫生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重视和关心,随着人们对合理用药的日益关注,本刊的发行量与覆盖面正不断扩大,越来越深受到广大临床医生和药学工作者的青睐。 《药物流行病学杂志》编辑部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兰陵路2号,邮编:430014,电话:027-82778580,82835077,82782449,传真:027-82778580。
专利可以转让吗?转让的专利是否可以用作职称评审?
时间:2023-11-14 09:19:51
先说结论,专利可以转让,转让的专利可以用于职称评审。在职称评审中,通常会对申请人的专利情况进行考核。如果申请人拥有转让的专利,这些专利是可以用来评职称的。
然而,在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时,需要注意不同的专利许可模式。这些模式包括普通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分售实施许可、交叉实施许可和专利权转让。
普通实施许可:许可方(即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其专利,许可方仍保留使用该项专利或再与第三方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
独占实施许可:被许可方取得独占实施该专利的权利,任何他人(包括许可方)都不得实施该专利。
排他实施许可:被许可方有权实施,许可方也有权实施,但许可方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
分售实施许可:被许可方可以在许可方的同意下,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许可方的专利。
交叉实施许可:两个专利权人以技术互惠交换的形式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
专利权转让: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
因此,在考虑使用转让的专利进行职称评审时,需要明确该专利的许可模式,以确保其可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