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行病学杂志

期刊简介

               《药物流行病学杂志》简介 《药物流行病学杂志》是药物流行病学这一新兴边缘学科在我国乃至整个亚洲最早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由中国药学会与武汉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主办,双月刊,大16开,56页。主要报道药物在人群中的作用和利用情况的研究成果及方法,通过对药物有效性、安全性、经济性、适用性的评价,为医药的科研、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提供全面的信息。本刊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第一批允许刊发处方药广告的医药专业媒体之一。 本刊的编委由全国各地及海外的临床医学、药学、药理学、流行病学、卫生经济学、统计学等学科专家组成。在编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杂志的学术质量、编辑出版质量不断提高,经过近十年的不断努力,现已成为药物流行病学这一领域的权威杂志,被美国的“国际药学文摘”收录。 自创刊以来,杂志得到了卫生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重视和关心,随着人们对合理用药的日益关注,本刊的发行量与覆盖面正不断扩大,越来越深受到广大临床医生和药学工作者的青睐。 《药物流行病学杂志》编辑部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兰陵路2号,邮编:430014,电话:027-82778580,82835077,82782449,传真:027-82778580。     

河南大学学报(医学版)杂志征稿启事

时间:2023-09-06 11: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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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学报(医学版)》是由河南大学主办的综合性医学学术期刊,现为双月刊,设有“药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人文医学”和“综述”等栏目,面向国内外刊发最新科研成果,以促进学术交流、助力学科建设。我刊欢迎医学院校、科研部门和医疗机构的专家、学者、研究生踊跃投稿。

1  准备工作

      请查阅我们发布的期刊简介、征稿简则、征稿启事和近期出版的期刊,了解《河南大学学报(医学版)》的性质、发稿范围、选题计划和组稿(报道)的重点,以及对稿件撰写格式的要求和约定事项等,确认您的著作稿符合我刊的收稿条件。

      1.1  我刊对来稿实行三审制和同行评议制,以评价其创新性、科学性和规范性。为保证审稿工作的顺利进行,设如下收稿条件:来稿须遵循科研伦理准则和学术出版规范,内容符合我刊宗旨,结构完整、层次分明、体例规范。

      1.2  我刊仅接收在线投稿。作者在投稿前需按以下要求准备好电子文档:原稿全文,限word文档和PDF文档,不得超过1000kB;原稿相关附件,jpeg图片文件(插图)不得超过1000kB,PDF文档(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函等)不得超过500kB。

2  投稿流程

      由《河南大学学报(医学版)》官方网站选择(单击)“作者投稿系统”,进入作者工作中心。录入您的帐号与密码,登录后可以投稿、跟踪查询您的稿件信息、与编辑部交流等。

      2.1  如果您还未拥有本系统的帐号(作者、专家、编辑身份),请选择“注册”,如实填写姓名(请用真实姓名)、邮件地址(请填写真实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电话等信息。如果您已拥有本系统的帐号(专家、编辑身份),请联系我们为您增设作者身份。

      2.1.1  我刊与作者的联系方式为电子信箱和电话。为保障联络通畅,作者在注册时应准确无误地填写个人常用电子信箱和电话。若这些信息发生了变化,在投稿时应予及时更新。

      2.1.2  学科一项关系到稿件的分派及审稿人的遴选,要求选至二级学科:点击选择列表中一级学科名前的根节点⊕,打开相应的二级学科列表,勾选二级学科名前选框□。请查阅GB/T13745-2009或从我刊官方网站  下载中心下载《医学及相关学科分类代码》。

      2.2  登录成功后,可选择“导航式投入(推荐)”或“一步式投稿”进行投稿。

      2.2.1  如果您是以专家(或编辑)身份登录,在投稿时则需要在标签栏的“当前身份【专家 更换】”中点击“更换”,将当前身份改为“作者”。同样,如果您是以作者身份登录,在审稿时则需要在标签栏的“当前身份【作者 更换】”中点击“更换”,将当前身份改为“专家”。

      2.2.2  请认真阅读版权转让协议。若无异议,请点击“同意”,继续投稿;若有疑问,请致电(函)我们。

      2.2.3  请认真填写稿件信息和作者信息。篇题名、作者署名应与著作稿一致;学科要选至二级学科(见2.1.2);拟投栏目要恰切。

      2.2.4  请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文档。

3   后续事项

      在收到来稿后,我们将及时跟进审理,并向作者注册的电子信箱发送相关信息。作者应通过信箱链接或登录本系统,在作者工作中心跟踪或查询您的稿件信息、回复修改意见、上传修订稿。

      3.1  我刊审稿周期为3个月。在此期间,作者可登录我刊网站查询稿件处理情况。逾此期限,若未收到审理意见,作者可联系我刊终止审稿。

      3.2  我刊对论文的专家评审、作者修订均设有期限。作者在收到修订通知后,应尽可能地在规定的时间内传回修订稿。若长时间得不到作者的回应,我们将终止此次稿件的审理。